投影片1:
投影片2-4:
以時事新聞案件,引起聽眾注意法院判決結果與社會大眾認識期待的落差。
投影片2:
投影片3:
投影片4:
投影片5:
說明法官下判決之三段論法的邏輯
大前提:法律構成要件(抽象法律概念)
小前提:事實認定(具體證據之調查)
結論:判決
投影片6:
以誇張的圖片,說明法律構成要件之建立,含有立法者之價值判斷,可能只擷取部份重點事實,並非如一般大眾是站在全方位看事實,而法官是透過法律構成要件來看事情。
投影片7-10:
以生活中熟悉的「杯子」概念,尚能衍生不同的想法,更何況是法律文字所欲表達的抽象概念。
投影片7:
投影片8:
投影片9:
投影片10:
投影片11:
以令人莞爾的外遇影片,說明親眼見聞的證人,所見未必是真,
所以法院調查認定的事實,未必是真實。
投影片12-15:
以攝影技巧伸縮鏡頭來呈現同一繪本,說明見聞者所站角度與距離會影響其對同一事實之認知與掌握。
再一次呼應投影片5,解釋社會所認恐龍判決做成之原因,巧妙說明其實訴訟案件當事人間之衝突亦有類似之情況發生。
投影片12:
投影片13:
投影片14:
投影片15:
投影片16:以社會新聞題材編製鄰居爭訟之短劇。
投影片17-18:
就前開短劇內容開放大眾討論。
投影片17:
投影片18:
投影片19-37:
介紹十種常見的認知偏差,並以短劇中人物可能存在的心態發聲,說明為什麼一句話會引發這麼大的衝突。
說明我們日常生活中對事情的反應及行為決定,完全來自於我們對事情的認知。但通常我們的認知,並非單純來自客觀呈現的事實,還有成長過程中既有、不自覺的偏見。
投影片19:
投影片20:
投影片:21
投影片22:
投影片23:
投影片24:
投影片25:
投影片26:
投影片27:
投影片28:
投影片29:
投影片30:
投影片31:
投影片32:
投影片33:
投影片34:
投影片35:
投影片36:
投影片37:
投影片38-40:
現今法治的社會,當我們與他人發生衝突時,我們希望或習慣藉由法律來證明自己才是對的,別人是錯的,但法律不是魔鏡,本來就無法依照你所想的去看事情。
法官是依照國家法律去行使審判權,但因為法官也是人,所以司法上設有三級三審制度,去矯正法官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可能存在的偏差,但當事人自己的偏見卻非法律所能救濟。
因為人們不容易認識自己的偏見,所以對法院判決結果不如預期常不能接受,造成雙方耗費錢財又滿肚子氣,或滋生更大的仇恨,沒人是贏家。
投影片38:
投影片39:
投影片40:
投影片41:
當我們平心靜氣的檢視,發現自己與別人衝突的產生,不完全來自客觀的事實,的確存在有種種不自覺的偏見及負面情緒,會幫助我們更有同理心去理解別人對我的激烈反應及情緒,多少也是出於種種不自覺的偏見,並試著去理解是自己的什麼行為,引起別人的偏見與情緒。
投影片42:
釐清哪些是真正客觀的事實,哪些是自己的懷疑、猜測與判斷,讓事情回到客觀事實的部份,不去判斷與懷疑、猜測他人。
再回到短劇內容,如果花媽不要先入為主認為車子刮花及違建拆除一定是美冴做的,或判斷美冴應該知道老人家晚上不好入睡,她是不是就不會老是板著臭臉,而有可能針對晚上吵鬧的事情好好去跟美冴溝通呢?
投影片43:
在這個圖片裡,雞冠依舊存在並無改變,
但你的視野擴大後,你所看到的是一個溫馨的農村生活…
事情往後退一步看時,煩惱或許依舊,但已不是你生活的全部,有時你還可以發現生活其他精采的部份。
再回到短劇來,如果花媽與美冴不要緊盯目前的衝突來看,也許他們可以想起以前彼此相處時善意與美好的經驗。
投影片44:
俗語說伸手不打笑臉人,想要有好的溝通,要帶著真誠的笑容喔!
投影片45:
說明該家書的歷史典故。
適時主動的退讓,才是生命真正的勇者與贏家。